關于東郊記憶Z1-1-10號商鋪按報價方式確定承租公司的公示
時間:2017.05.09 瀏覽:102我司擬出租中央大道Z1-1-10號商鋪,根據出租管理辦法相應細則:“在均符合園區業態的前提下,若同一物業有多個意向承租者,以租賃價格為唯一評判標準,出價高者獲得承租權”的原則,以報價方式確定承租公司,現將報價比選工作公示如下:
1、截止報價規定時間2017年5月5日15:00前,共有2家公司到場并遞交規定的報價文件;
2、其報價分別為:成都啟迪橋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,報價99元/㎡.月;成都朝邦社商貿有限公司,報價 98元/㎡.月;
3、依據出租管理辦法,確定由出價最高者——成都啟迪橋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獲得Z1-1-10號商鋪承租權。
請中選公司——成都啟迪橋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公示期(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)結束的5個工作日內來我司簽訂正式商務條件文件,如中選公司超過時限未到我司辦理相關文件即視為自動放棄承租權。
特此公示。
招商管理部
2017年5月9日